2.3 鞍钢集团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鞍钢集团将合规管理纳入公司章程和企业规章制度,构建以《鞍钢集团合规管理办法》为统领,以公司章程为重心,以涵盖基本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在内的规章管理制度为依托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2.4 鞍钢集团合规管理运行体系
2.4.1 鞍钢集团各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合规义务,共同构筑合规管理“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主责部门为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分管领域合规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主责部门为法律合规部,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主责部门为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合规管理工作,督促整改落实。
2.4.2 鞍钢集团建立包含规章制度完善机制、全面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机制、合规管理评价和报告机制、境外经营合规机制、考核追责及培训宣贯机制在内的“六位一体”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全方位高效开展合规工作。
2.4.3 鞍钢集团坚持将合规管理贯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并持续发布重点领域合规专项指引,防范重点领域合规风险。
第三部分 企业合规责任
3.1 合法雇佣和劳动安全保障义务
3.1.1 鞍钢集团严格遵守国内及境外(所在国)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劳动用工制度,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1.2 鞍钢集团全面保障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3.1.3 鞍钢集团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安全事故,防范职业危害。
3.1.4 鞍钢集团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5 鞍钢集团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有计划的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3.1.6 鞍钢集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依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3.1.7 鞍钢集团坚持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严禁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歧视任何员工。
3.1.8 鞍钢集团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用工相关管理规定,全面履行用工单位管理职责。(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