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推进竞争上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决定在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公开选拔1名总部专业职能岗位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勤奋敬业,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岗位工作经历等要求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处于诫勉、通报批评及处理处分等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本人持公开选拔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于9月23日-9月29日期间报名。公开选拔报名表可在攀钢集团有限公司OA公告中查阅、下载。
报名地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总部531房间,联系电话:0812-3397865,报名邮箱:pgjtzzb@163.com。
三、录取办法
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认领履职考核指标、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组织考察等环节择优任用。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2日
公开选拔岗位及条件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数量 岗位工作经历等要求
(岗位层级表述包含相应层级的其他岗位序列人员)
岗位主要职责相关要求1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综合管理高级经理/经理1 1.高级经理岗位要求现岗位层级为一级经理或者二级经理,二级经理需在本层级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经理岗位要求现岗位层级为二级经理或业务助理;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的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负责涉及业务的体系及制度建设,并监督、保障制度有效运行;负责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环保风险源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建设管理工作。 1.熟悉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
2.履职考核指标:
(1)环境污染事件为零;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等污染物排放指标完成政府、鞍钢考核指标;
(3)工作计划任务按期按质完成率100%。